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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发展改革委简报(2014年第32期)

发布时间:14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发改委 编辑: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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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改委

 

2014年第32期(总第36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编印  20141111

 

 

编者按:按照2014年第十次司令员办公会议要求,兵团发展改革委对第三季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和课题研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促落实,形成《2014年第三季度兵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现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进行摘发,供相互学习借鉴。

 

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一、第三季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一)团场改革试点持续推进。一是试点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印发了《兵团改革试点团场财政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分别起草上报了团场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国有经营性公司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二是试点总结评估全面开展。制定并印发了《团场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评估方案》,3个兵团评估工作组对8个兵团试点团场和21个师自定团场的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初步总结评估。三是加快农业经营和组织方式创新。新增农业专业合作社107家,截至目前累计成立452家。编制并印发了《2014年度采用国际标准产品建议目录》。

(二)国企改革不断深入。一是继续推进企业集团组建和产业整合。《关于做实中国新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方案》向国家有关部委及专家征求了意见,积极向中央申请中国新建集团注册资本金。兵团矿业公司完成哈密佳音矿业公司和敦煌市兵团矿业公司全部股权的收购,推进了矿业产业整合。进一步修改完善《兵团牛羊肉加工产业集团重组整合方案》、《关于组建兵团棉业集团的实施方案》和《兵团棉花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已报兵团审定;印发了《兵团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20142020年)》。二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印发了《兵团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向工信部推荐六师五家渠市金桥服务有限公司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已获公示。

(三)行政职能转变加快推进。一是推进兵团机关物业管理社会化改革。对机关南北西院住宅区实行物业有偿服务,机关综合办公楼的卫生保洁、设备维护保养和更新全部向社会购买。二是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职能。开展了兵团机关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清理,授予18个部门和单位90余项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在六师五家渠市、八师石河子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权,对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政府部门相关执法职能归并到其1个下设机构。三是加强效能管理。在各师、院(校)开展了兵团绩效管理工作检查。提出在争先进位体系中增设维稳工作指标的具体意见,已报兵团争先进位领导小组审定。完成2013年度兵团企业分类划级并公布了结果,印发了《兵团企业分类划级奖励办法(试行)》。四是推进简政放权。公布了兵团机关各部门的160项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待兵团审定后公布。兵团行政服务大厅功能基本到位,18月,累计办件4872件;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序运转,截至三季度末已有7家中介机构到中心进行招标登记,45个项目在中心进行了开评标活动。兵团统一采购中心整体划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是推进机构改革。起草了《兵团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待兵团审定后报中央编办;团场机关机构改革按照团场改革试点要求正在推进中。六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督导工作,提出试点工作建议和意见。确定了兵、师两级水利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预分方案。

(四)财政财务和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向财政部报送了《关于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兵团财政政策的专题报告》。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滚动项目预算机制,向财政部上报了《兵团20152017年预算项目规划》。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在阿拉尔市设立支行已获银监会批准。完成了4家小额贷款公司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和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相关事项变更的初审。四师伊帕尔汗香料公司在新三板成功上市,银丰农业装备股份公司正式申报新三板上市。新农开发、新赛股份定向增发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天润乳业申请定向增发方案已报中国证监会。三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指导各师制定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各师政府性债务清理和拆借资金回收力度,截至三季度末,各师政府性债务总额减少30.43亿元,已收回拆借资金12亿元。

(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构建。一是加快商贸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百团万店”项目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竣工运营,20余家“西果东送”试点企业与华润集团在零售业等领域开展合作洽谈。二是支持7家企业申报10个境外营销网络项目,涉及机电、肉制品、棉花、番茄酱等产品。三是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起草了《农业“走出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兵团农业“走出去”规划》。推进境外农业项目合作:兵团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国家在农业科技研究、农业技术培训、农机具推广、农作物良种繁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产业等方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备忘录;兵团与塔吉克斯坦国家土地改良与灌溉委员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兵团已成立工作组赴塔吉克斯坦开展项目落实工作;北新建工集团在安哥拉开展的马兰热、威热农业项目已完成营地基础设施建设,马兰热农场仓储、烘干、加工、玉米生产线已投入使用;哈萨克斯坦乌尔扎尔农牧一体化项目和北部农业一体化项目正与哈方有关公司进行商务洽谈。四是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三师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优化分区管委会机构设置、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四师向西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和股权多元化改革、投融资方式创新、产业平台和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六师五家渠市承接产业转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园区间产业错位发展、青湖经济开发区与101团实行“区团合一”模式、健全和创新园区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

(六)文化产业发展稳步推进。进一步充实完善兵团报业传媒集团、广播电视集团和数字电影院线集团的组建实施方案。兵团文广传媒有限公司完成体制机构改革,采用制播分离模式加强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社会优势资源合作,创新栏目和节目,投资拍摄了一批电影、电视剧。兵团和平影视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九、十、建工师开展电影放映设备安装工作。

(七)社会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一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八师石河子市新增3家科技型企业获得“兴科贷”贷款资金。利用石河子大学、兵团通用航空公司的技术和基础硬件等,推进遥感空间信息技术平台建设。二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成14个师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审核批复。健全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出台了《兵团中小学挂牌督导工作指南》,制定了《兵团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认真实施了就业优先战略,9月底全兵团新增就业8.4万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95万人,转移团场劳动力2.1万人。印发了《兵团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四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批复了11个师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岗位津贴。印发了《关于原兵团直属国有企业办医疗卫生机构分离移交前已退休人员享受待遇问题的通知》。五是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出台了《兵团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实施工伤保险康复工作并调整了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起草了《兵团职工生育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八师石河子市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建立了兵团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六是创新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印发了《兵师医院与团场合作开展医疗服务试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完成了兵师医院与团场合作开展医疗服务试点工作督查。

(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大了工业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力度,18家水泥企业中除5家拟淘汰关闭企业外,均已完成氮氧化物排放治理任务。开展兵团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创建活动,确定8家单位为2014年兵团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荣获“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荣誉称号。会同自治区水利厅联合批复了十二师与吐鲁番地区的水资源“三条红线”和分解控制指标。二是健全国土资源管理机制。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核减超标准用地面积1107亩。清查出748425亩闲置土地,已督促相关师限期处置。启动了兵团矿山复绿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三是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各师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细化,初步测算了公益性服务人员和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经费需求。

(九)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活动基本完成。按照《2014年兵团改革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计划及分工方案》要求,43个部门及单位承担的5项兵团级和57项部门级课题研究任务全部完成;年度课题评审工作方案已报兵团审定,即将组织开展评审。印发了《兵团改革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领域改革进度亟待加快。从改革总体进展情况看,大部分年度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或进入尾声,但仍有部分改革与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有一定差距。截至三季度末,团场改革试点总结评估工作还未完成;农业产业化集团组建多停滞在方案的设计和完善;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市场化选聘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制度还未建立;兵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尚未报中央编办。

(二)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克难力度不够。随着部分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创新城镇管理体制、兵地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等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逐渐显现,在预判和破解这些难题方面,牵头单位还需要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提出对策建议,加大工作协调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改革任务责任单位要对照年度改革重点工作计划查漏补缺,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后续收尾。对基本完成或已近尾声的改革工作,要抓好配套改革间的协同性,提升整体效果;正在推进的改革工作,要加快各项工作衔接和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开展的改革试点,要及时总结阶段性成效和经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年度课题研究工作,要认真评审筛选出一批可借鉴、能应用的优秀成果。

(二)提升工作能力,破解改革过程中的各种难题。针对重点领域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要密切跟踪中央已出台和即将出台改革举措,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研究力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加大工作协调衔接力度,保证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工作谋划,研究提出明年改革工作总体方案。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兵团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确定的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研究制定2015年重点领域改革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