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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5年06月29日    信息来源: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办)    编辑:兵团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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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发展改革委:

为把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落到实处,防止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管理真空,造成过度投资、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政研〔2013〕2091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安排部署,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再审批、核准或认定,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兵团、师两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衔接协调,制定承接方案,明确权限责任,规范管理措施,不得提出与国务院和兵团规定不相符的政策要求,影响行政审批效率。兵团发展改革委在承接好下放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主动做好国土资源、建设环保、行业管理等部门间的横向衔接,推进同步改革、同步下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各师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高效便利地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不因投资项目核准取消和下放而影响投资项目各项建设条件的落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兵师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技术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针对各行业、各领域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注重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下放兵团发展改革委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继续下放管理层级。兵师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职责权限内的要及时查处,超出职责权限的要主动上报。

进一步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要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水平,既要落实放权的责任,防止放不到位;也要落实监管的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综合运用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信息引导、政策调整等手段,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逐项进行风险评估,对易出现风险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要加强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各师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下放投资项目审批、备案权限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规范现有职能,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办事程序,建立备案信息系统,及时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备案信息。各师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职责权限内的要及时查处,超出职责权限的要主动上报。兵团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重点行业产能及市场需求等信息发布,强化行政指导和服务,建立监督检查评估机制。对违规审批或审批不严、造成损失且情节严重的将收回项目审批权限,并作相应处罚。进一步研究建立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简化手续、优化程序、限时办结,推进在线运行,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审批项目的监管。

三、做深做实发展建设规划工作

要强化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对投资审批事项的指导和约束。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编制“十三五”中央支持兵团发展规划项目方案,对各行业、各领域专项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各师发展改革委要做深做实重要行业、重要领域的专项规划,明确重大项目布局和要求,建立重大项目库,坚持从库中遴选项目纳入年度计划,严格按照规划来审批项目。同时,力争将影响本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全部纳入兵团的各项专项规划中,促进项目前期工作步伐。

四、加强对审批事项监督检查

兵、师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行业管理等部门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营造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严格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建立检查、通报、约谈等制度,对重要行业、重大领域和重点项目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协同或配合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金融监管、行业管理、监察等部门和机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技术标准、信用信息等约束和引导作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通过办理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许可、用地预审和用地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等,对投资活动的土地使用、资源利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实施有效监管,配合监察部门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效能进行监察。

五、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转变观念,在管理重心上,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和事后监管转变;在管理理念上,由注重管制向注重服务转变;在管理方式上,由注重传统模式向注重信息化模式转变。要以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作为推进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的突破口,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人民,完善事前规范、事中指导、事后监督的新机制,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全面提高服务窗口的工作效能,推行AB岗零缺位工作制,确保工作岗位零缺位,零拒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相互扯皮、推诿拖沓、明放暗不放。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进行问责。

兵团发展改革委依据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制定流程图,简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受理、后台服务、限时办结、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兵团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不得受理未经行政服务中心转来的审批事项。

六、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

除保密事项外,对于兵团确认的审批事项,要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将审批内容、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数量限制、办理结果、全部审批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进行公开,做到依据公开、标准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受理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14年8月22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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