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七号井列入兵团煤炭去产能实施方案,定于2016年关闭退出。按照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相关规定,现对《关于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七号井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兵发改能源发〔2012〕1086号)文件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2日
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七号井列入兵团煤炭去产能实施方案,定于2016年关闭退出。按照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相关规定,现对《关于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七号井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兵发改能源发〔2012〕1086号)文件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