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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三项目录清单》 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3月23日 信息来源: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办) 编辑:兵团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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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发改委

各师(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有关规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编制了《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三项目录清单(含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以下简称《三项目录清单》)。《三项目录清单》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官网进行公示,请各单位自行下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具体下载方式: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官网,选择“相关系统平台”,进入“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点击“收费信息公示”。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涉企、进出口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及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在执行减免政策的同时,要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国家和自治区已经明令取消的各类收费。

已建市的师发展改革委要建立本级《三项目录清单》收费公示制度,并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本级的《三项目录清单》,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同时要加强《三项目录清单》收费的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乱收费行为,要从严查处。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16年8月4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