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兵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严格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示制度,保障社会知情权,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有效制止各种涉企乱收费,激发企业活力,现公布《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师财务(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本师(市)实施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及时更新内容。
二、各执收部门应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包括收费明细项目、收费政策内容、收费标准等。
三、目录清单之外,企业拒绝缴纳,并可向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举报和投诉。
如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兵团财务局(综合处)
负责人:张 栋 0991-2890848
李 萌 0991-2890454
附件: 《关于公布20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兵团财务局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17年5月8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新财非税[2017]1号)关于公布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