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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出台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18年03月19日 信息来源: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兵团南疆建设办公室、兵团粮食局) 编辑:兵团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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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发改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风电企业理性投资,督促各地区改善风电开发建设投资环境,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3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发布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3号)。

根据国家对各省(区、市)2017年度风电开发建设合并运行状况的监测,被列为2018年度风电开发投资红色预警区域的省区有新疆(含兵团)、吉林省和甘肃省。《通知》明确,红色预警的区域暂停风电开发建设,集中精力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量风电消纳问题。已核准的风电项目暂缓建设,已纳入规划且列入各年度实施方案未核准的风电项目暂停核准,电网企业停止受理缓建和暂停核准项目的并网申请。对平价上网示范项目以及2017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并列入年度实施方案且升压汇集站主体工程已完成建设的风电项目,电网企业落实消纳条件后,可并网运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配套项目、清洁能源消纳示范区内的项目从其专门规定。

同时,新疆准东、酒泉二期风电基地项目应在受端地区电网企业确认保障消纳的前提下有序建设,已投入运行或在建输电通道重点用于消纳存量风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