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8年兵团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新兵办发〔2018〕81号)要求及《兵团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加工企业公示暂行管理办法》和《兵团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各师市提交的辖区内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汇总记录,结合我委受理棉农举报情况,经征求兵团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供销社等部门意见,现将2018-2019年度兵团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在公示期内,棉花加工企业对公示结果若有异议,可按照《兵团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暂行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向当地发展改革委反映,并提交《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登记表》。
附件: 2018-2019年度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不良行为公示名单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