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后加强棉花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兵发改经贸发﹝2017﹞432号),按照《兵团棉花加工企业验收管理办法》,经六师五家渠市发展改革委、八师石河子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相关部门联合现场验收,认为五家渠市吉鑫棉业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符合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的要求,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兵团发展改革委 0991-2890140
六师发展改革委 15909945695
八师发展改革委 0993-2066876
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厂址 |
1 | 五家渠市吉鑫棉业有限公司 | 91659004MA78B0B744 | 新疆五家渠市102团凯旋汇金港商铺D-3座29号 |
2 | 新疆万德利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659001MA78DL2J3X | 第八师142团25连 |
3 | 新疆旭耀棉业有限公司 | 91659001MA78BTEQ8K | 石河子134团下野地镇 |
4 | 石河子市宸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659001MA78ERLU6J | 第八师石河子市144团8连 |
5 | 新疆鑫鼎泰棉业有限公司 | 91659001MA78EKRMXL | 石河子市142团4营22连 |
6 | 新疆铭鑫创达棉业有限公司 | 91659001MA78DJN81G | 石河子市121团16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