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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意见(第三项)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年01月13日 信息来源: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编辑:兵团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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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发改委

根据《兵团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制度》要求,对照《兵团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措施清单》,现对已完成整改任务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情况

整改任务:

新疆自治区一些地市与新疆兵团有关师市协调不够,导致部分区域集中布局了大量重化工项目,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目标:

坚持“兵地一盘棋”,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引导和约束兵地严格按照区域资源承载力,共同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整改措施: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的指示,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坚持兵地协调、包容共享,实现同区域同政策。

2.建立健全兵地区域污染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破解区域共性问题。

3.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向。

二、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制订兵团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以兵团党委名义印发。

2.对《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兵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我委牵头任务拟定推进工作方案,出台《兵团发展改革委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并贯彻落实。

3.坚决落实“自治区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产业政策,严格把关项目前期审批手续。

4.会同自然资源局开展兵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相关工作

5.印发《兵团2019年节能工作要点》,抓好兵团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能源消费管理工作。

6.制订并报兵团印发《兵团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及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削减方案(2019-2020年)》(新兵办发〔2019〕36号),

加大统筹协调,牵头推进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兵团师市煤炭消费削减工作。

三、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

通过贯彻落实“自治区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委职责分工,调整优化了兵团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强化了兵地联防联控和区域同防同治,完成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兵团师市煤炭消费削减目标任务,为兵地共同协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兵团发展改革委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6日,共7天。

受理部门:兵团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联系电话:0991-2896236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