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和保护,规范兵团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实现兵团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兵团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国家、自治区及相关省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研究起草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共7天。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兵团发展改革委。
感谢支持!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宏富 0991-2896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