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第十一批棉花加工企业通过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后加强棉花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兵发改经贸发﹝2017﹞432号),按照《兵团棉花加工企业验收管理办法》,经六师五家渠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相关部门联合现场验收,认为五家渠浙新棉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符合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的要求,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兵团发展改革委 0991-2890140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29日
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厂址 |
1 | 五家渠浙新棉业有限公司 | 91659004MA78MF5MXP | 新疆五家渠芳草湖工业园区 |
2 | 五家渠市西域芳乡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91659004MA788HXU2C | 新疆五家渠芳草湖农场36连 |
3 | 新疆广联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659004MA7881H67M | 新疆五家渠芳草湖农场25连82号 |
4 | 新疆永润棉业有限公司 | 91659004MA788AYQ7U | 新疆玛纳斯县新湖农场28连 |
5 | 五家渠永盛棉业有限公司 | 91659004MA78APXT7M | 新疆玛纳斯县新湖农场24连 |
6 | 新疆新芳丰丰棉业有限公司 | 91659004MA786KYN9H | 新疆玛纳斯县新湖农场36连 |
7 | 五家渠恒达棉业有限公司 | 91659004MA78Q27A07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17连 |
8 | 五家渠国懋棉麻有限公司 | 91659004MA788G3466 | 五家渠市共青团农场八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