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好职工群众反映的电价高的问题,参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区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7〕1306号),结合兵团实际,我们拟定了《关于兵团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8日。
意见反馈方式:传真:0991-2896271
邮箱:250545623@qq.com
附件:1.关于兵团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网上征求意见 稿).docx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