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管理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1323号)等文件要求,经我委研究,拟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南热电一期2×125MW机组和天业集团天辰热电厂2×135MW机组作为第八师石河子市煤电应急备用电源。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9日(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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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