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兵团发展改革委 兵团商务局 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2年06月10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发展改革委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兵团发展改革委

各师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兵团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要求,为抓好贯彻实施,现结合兵团实际,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对于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思路或管理模式出台相关措施的,应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已经纳入的,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细化措施的监督指导,确保符合“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严禁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二、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发挥监管效应。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要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要强化反垄断监管,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工作。

三、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有关情况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动态监测,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同步建立案例归集和报送机制,持续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自查自纠,通过地方自查、部门联查、社会征集、媒体曝光等方式多渠道征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各级各有关单位对发现的案例实行闭环式管理,要做到核查验证、及时报送、督办整改、对案销号。案例报送按季度反馈,于每季度首月8日前反馈上季度案例归集情况。

、配合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根据改革总体进展、经济结构调整、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调整市场准入负清单。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入梳理研究有关市场准入事项,结合兵团实际及时提出市场准入负清单制度清理、调整的意见建议,逐级报请国家审批清理、调整,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五、扎实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对清单所列事项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全国一张清单”的宣传贯彻,进一步细化梳理相关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在政务网站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使清单事项及对应的审批要件“一目了然、一网通办”。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持续跟踪关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在本师市、本领域的实施情况。请于6月底及12月底将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总体工作情况、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反馈兵团发展改革委,清单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向兵团党委、兵团报告。

兵团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及电话:李栋,0991-2899449

电子邮箱:850811038@qq.com

局联系人及电话:张生文,0991-2896249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pdf

 

 

  兵团发展改革委                    兵团商务局

                                 2022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