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我委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组织开展了竞争配置工作。其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参与了7标段: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14连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1GC61014)的投标并取得中标资格。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在取得中标资格后,未能按照本次招标要求完成中标后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其行为已严重违反招标文件规定。
为严肃招标纪律,规范兵团新能源开发秩序,根据项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我委研究决定,取消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在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14连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项目中的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