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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在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14连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招标编号:21GC61014)中标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2年06月30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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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112月,我委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组织开展了竞争配置工作。其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参与了7标段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3014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1GC61014的投标并取得中标资格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在取得中标资格后,未能按照本次招标要求完成中标后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其行为已严重违反招标文件规定。

为严肃招标纪律,规范兵团新能源开发秩序,根据项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我委研究决定,取消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3014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项目中的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兵团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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