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做好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医院自愿申报,结合专家评审论证推荐意见,拟推荐第八师总医院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承建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兵团发展改革委或兵团卫生健康委反映。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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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