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6日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主 任:郑栅洁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