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要求,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兵团实际,我委起草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4月1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反馈我委。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 系 人:王波
联系电话:0991-2896273
传 真:0991-2896271
附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