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管理暂行办法》(兵棉领发〔2024〕4号),经兵团发展改革委、兵团公安局、兵团市场监管局、兵团应急管理局、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中国棉花棉纱交易中心(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验收组现场评估和验收,认为新疆金棉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棉花仓储库(一期)符合新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资格认定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新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资格认定的企业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兵团发展改革委,0991-2890256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