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度各师市棉花加工企业
不良行为公示的通知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新兵办发〔2022〕61号)有关规定,各师梳理报送了上年度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经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现予以公示。
按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诚信经营评价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对举报和异议事项进行受理、调查、核实。
公示期: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20日
举报电话:0991-2896939
传真:0991-2896271
附件:2025年度各师市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汇总表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6年8月6日

2025年度兵团棉花加企业不良行为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