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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5年10月24日 信息来源: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兵团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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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发改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71号)精神,兵团发展改革委(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开展了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经各级各有关单位评选推荐,兵团评选推荐领导小组严格评审,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现将拟正式推荐的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1024日起至1031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1031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兵团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形式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兵团发展改革委(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电话:0991-2896276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

邮编:830002

附件:兵团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