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后加强棉花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兵发改经贸发﹝2017﹞432号)和《关于优化新建棉花加工企业验收流程促进新棉收购工作的通知》(兵发改电﹝2020﹞43号),第五师81团双河市协鼎棉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承诺符合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五师发展改革委将在该企业正式收购棉花之前,牵头组织开展现场验收。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兵团发展改革委 0991-2890256
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厂址 | 生产线 |
1 | 双河市协鼎棉业有限公司 | 91659007MA7ABDQW1Q | 新疆双河市81团二连二区24号 | 1 |
2 | 双河市欣欣棉业有限公司 | 9165270105318048X2 | 新疆双河市89团沙塔公路旁(八十一团水库南侧100米) | 1 |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