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关于第三批兵团棉花加工企业通过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19年09月09日 信息来源: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兵团发改委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兵团发改委

    根据《关于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后加强棉花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兵发改经贸发2017432号),按照《兵团棉花加工企业验收管理办法》,经十二师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等部门联合现场验收,认为新疆北亭棉业有限公司 (厂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二二二团中小企业创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MA789L1C8L)符合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的要求,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兵团发展改革委               0991-2890140

第十二师发展改革委           0991-3705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