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兵团招投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兵团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196号兵团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研究处(邮编)来信注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626996626@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1年7月2日